城镇职工养老关系市外转移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09〕191号。
服务范围:市外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关系转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关系转出市外。
办理流程:
(1)转入:原参保地局开具《基本养老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到需转入地局申请养老关系转移→转入地局发联系函到转出地局→待转出地局发个人账户信息表和基金到账后录入信息系统即转入成功;
(2)转出:填写《转出市外申请书》→参保地局开具《基本养老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到需转入地局申请养老关系转移→凭转入地局所发联系函转出地局转移个人账户信息和基金即转出成功。
所需资料:《基本养老关系参保缴费凭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区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口办理。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行政服务收费。
限时承诺:即时受理资料,待基金转入后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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